柠檬书屋 > 都市小说 > 都市之神医下山 > 第三百三十五章你们都老糊涂了
看到林东那充满杀意的目光,白重楼心里很是赞同。

这才是他们龙门龙主该有的样子。

那樱花社虽然强大,派出的那个白牙也很恐怖,但是我们堂堂龙门龙主,又岂会惧他?

他若来,便杀!

“查到那乔仁义在哪吗?”林东再次问道。

自从上次乔仁义跑了以后,林东回来后便交代白重楼他们去搜寻他的下落。

想要将他手刃!

“那乔仁义很狡猾,根本不知道他藏身何处。”白重楼摇头。

“此人加入了冥王殿,而冥王殿,最为擅长隐匿。冥王殿殿主、冥王殿五老,包括冥王殿这一代的圣子,我们龙门现在都没有他们的任何下落。”

“甚至,连他们是谁都不清楚!”

“这乔仁义作为我们龙门叛徒加入冥王殿,在冥王殿的地位怕是不低。冥王殿自然会保他,所以在冥王殿的保护之下我们很难查到他的下落……”

林东点头,“他应该会自己出现的。”

“这人很阴险,擅长用毒,龙主还是小心为妙。”

二人又聊了一会儿,林东这才离开白家。

在他离开白家以后,林东前往药王堂。

如今林东‘治死人’的新闻已经发酵的越来越严重,而且再有两天,南派和北派的医比便要开始了。

今天南派中医也准备开个会,讨论一下医比的事情。

林东作为南派魁首,自然要过去一趟。

而且他准备向药王、针王几个老前辈们解释一下此事。

很快,林东便抵达了药王堂。

到了药王堂以后,林东看到了南派中医五老。

他们分别是江南省中医协会会长,针王李清扬老神医,药王诸葛青玄,火罐王,推拿王。

五老看到了林东来了,纷纷开口询问。

“林魁首啊,这到底怎么回事?你到底治死了那个人没有?”

“我们虽然相信你,但是你总归要给我们一个解释吧?”

“现在我们的药堂的门口,可是每天都一堆记者围着。都在询问我们要如何处理此事。”

“……”

林东此刻便把事情的缘由全部解释给了五老听。

他们听完了林东的述说以后,纷纷恍然。

“原来是这样啊!”

“又是那个王修心干的好事,这个人真是一肚子坏水,这样的人,也配为医?”

“简直丢了他们王家医药世家的脸。”

“这次绝不能这么容易放过他。”

“……”

五老听完以后,都气愤填膺。

林东笑道:“所以我准备让子弹再飞一会儿,如今关于此事的舆论越大,热度越高,那么等医比那天公布真相的时候,王修心便会摔得越惨!”

“这次,我要王修心名誉扫地,从此以后,让他连医生都做不成!”

五人连连点头,觉得就该如此。

随后大家总算是松了一口气。

“那么接下来,咱们召集南派中医的核心开个会,商讨一下后天的医比事宜。”中医协会会长说道。

众人纷纷点头。

其实之前早就通知大家了。

现在很多人,已经在朝着药王堂这边赶来。

约莫半个小时以后,药王堂这边,便聚集了约莫四五十个南派中医大夫。

这些人中,有像药王、针王他们这些老一辈名医。

也有像李青黛、诸葛陵游、陈通这些年轻辈天骄。

这些都是南派中医的核心成员,医术和地位都很高。

三甲医院的中医科主任到了这里,也只是边缘人物。

所有人都来了以后,药王说道:

“各位,召集大家来呢。是商讨一下后天咱们南派中医和北派中医医比的事情。”

“现在咱们来讨论一下,老一辈派谁出去参加这次医比!”

此言一出,有人开口道:“不是应该先讨论年轻辈派谁参加吗?”

说出这话的人,正是南都医院中医科副主任陈通,火罐王的孙子,和林东结仇那位。

药王沉声道:“年轻辈不用讨论了,当然是由林魁首作为代表参加!”

“此乃之前就敲定的事情,有何再讨论的?”针王也开口说道。

然而此话一出,陈通却不服道:

“如果是之前,那么我没意见。”

“可是现在,咱们的林魁首可是治死了人!还派他出去?岂不是丢人?”

“我建议,取消他参加比试的资格,并且撤销他南派中医魁首的身份!”

他本以为自己的建议,会得到南派中医五老的支持。

起码,会得到自己爷爷火罐王的支持。

可没想到,他话音刚落,他爷爷便猛的拍了下桌子,朝他呵斥道:

“你给我住嘴!上次在医院的事情,你还没得到教训吗?”

他虽然一直都有些惧怕自己的爷爷,但是在这一刻,他觉得自己有理。

所以哪怕面对他爷爷的呵斥,依然继续说道:

“我说的本来就是实话,让林东这种庸医去,还不如让我去!”

“你?”火罐王冷哼道:“还让你去参加医比,你看看自己有那个实力没?赶紧给我滚回家面壁思过去!”

陈通非常不服气,他不明白,为什么到了这个时候,爷爷这些中医老前辈们还这样维护林东。

他还想再说什么,然而他爷爷火罐王不想让他继续在这丢人,直接把他轰了出去。

被赶出去的陈通心里不甘心。

“爷爷,你们这些老前辈,可真是老糊涂了啊。”

他在心里发誓,他一定会在医比那天,让他们这些人刮目相看。

“你们会后悔的,医比那天,南派中医必定会因为林东,而跌落谷底!”

温馨提示:方向键左右(← →)前后翻页,上下(↑ ↓)上下滚用, 回车键:返回列表

上一章|返回目录|下一章